申请商标异议需要什么材料?商标异议申请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?商标局在商标初审时,可以自初审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对初步核准的商标提出异议。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陈述的事实和理由,调查核实,作出裁定。那么,申请商标异议需要什么材料?商标异议申请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?下面请看赣州乐融详细介绍。
一、申请商标异议需要什么材料?
(一)商标异议申请书;
(二)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,并附有关证据材料,异议理由书应有异议人的签字或加盖公章;
(三)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的复印件(可从网上下载);
(四)异议人的身份证明。
(五)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。
(六)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异议申请的,还须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。
二、申请商标异议具体要求有哪些?
(一)一件商标异议申请只能对一个商标注册申请号的商标提出异议,每件异议申请书件应提交一式两份。
(二)异议申请书应当打字或印刷,其他书件应当字迹工整、清晰,用钢笔、签字笔填写或用打字机打印,有关证据应编排目录及相应的页码。
(三)被异议的商标及其初步审定号类别、被异议人(以《商标公告》上的商标申请人为准)的名称及地址务必填写清楚;
被异议商标是通过商标代理机构申请注册的,还需填写商标代理机构名称。
(四)提出异议的异议人的名称及联系方式务必填写清楚,并在申请人章-戳位置加盖与异议人名义相同的印章(异议人为自然人的,须签字或盖章)。
(五)异议人身份证明: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(加盖企业印章)、身份证复印件等。
三、商标异议申请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?
商标异议申请有以下几种情况的,商标局将不予受理:
(一)对未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;
(二)超出法律规定异议期限的;
(三)商标异议申请中没有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的;
(四)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商标异议规费的;
(五)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补正或未按要求补正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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